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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杜绝"节日病",北京纪委发"十个严禁"!
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防止节日期间发生违纪问题,杜绝“节日病”,北京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十个严禁”。
除了常见的严禁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今年还增加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规定。
北京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①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②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③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④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⑤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⑥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⑧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⑩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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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晨晨